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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天堂”塞浦路斯税制有多完美?非定居和定居人士纳税有何区别?
发布时间:Dec 24 , 2020 15:58:41 PM作者:C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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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塞浦路斯进入欧盟,通过立法结合税收的改革,进一步加强了本岛对(离岸)国际商业公司(IBCS)的吸引力。这项改革已取缔了本地公司和国际商业公司之间的区别,使双方受益于统一的税率和同等的欧洲公司地位。塞浦路斯的公司享有欧洲最低的税率,这已成为其他欧盟国家,前苏联国家,亚洲和其他许多地方投资者青睐这里的重要原因之一。塞浦路斯还为企业提供了许多额外的优势,如地处三大洲的战略要冲,优良的基础设施和电信网络,有效的法律,银行及会计服务,高技能的人力资本,当然还有稳定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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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塞浦路斯的税务居民,所有公司从塞浦路斯和国外累计或来自所有来源的收入都要纳税。非塞浦路斯税务居民公司通过在塞浦路斯常设机构进行的商业活动在塞浦路斯累计或产生一定的收入和收入来源的要纳税。在塞浦路斯管理和控制的公司被视为税务居民。


 企业税  

所有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统一为12.5%,是整个欧盟国家最低的企业所得税率。


此外还有各种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 从其它公司收到的股息分红收益免税

• 特定条件下的利息收益免税

• 亏损部分享有税率优惠

• 在特定条件下,海外常设机构的收益免税

• 证劵交易所得的资本免税

• 公司重组产生的利润免税

• 减免已在境外缴纳过的税额

• 来自外汇的收益或亏损均免税

•无遗产税

•无赠与税



资本收益税  

出售不动产所产生的收益要交纳资本利得税。应付税款是实现收益的20%,计算公式如下:出售房产所得款项扣除物业成本,专业及法律费用,佣金,支付利息,通胀津贴和投资津贴(17086欧元出售任何物业,85430欧元出售居所,它在出售前至少5年已经被用来作为主要居所)。投资津贴只授一次,首次出售,除非它没有被用尽,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余额将结转。投资津贴,发放到房产的每个业主,例如,如果丈夫和妻子拥有的财产,那么总投资津贴为34172欧元。



 个人所得税  

任何个人如果他在塞浦路斯任何日历年度内逗留超过183天,即为塞浦路斯的个人税务居民。进出塞浦路斯的天数计算方法如下:

  • 从塞浦路斯出发的日子算作在塞浦路斯以外的居住一天

  • 到达塞浦路斯的当天算作居住在塞浦路斯一天

  • 在同一天抵达和离开塞浦路斯计为居住在塞浦路斯一天

  • 在同一天离开和到达塞浦路斯算作居住在塞浦路斯以外一天


应税收入(欧元)一般税率
0-19,500
0
19,501-28,000
20
28,001-36,300
25
36,301-60,000
30
60,000以上
35


外国养老金征税5%,每年准予豁免3420欧元。依照个人意愿,居民在国外就职的,其退休金扣除3417欧元后按5%统一征税。就业前属于非居民的个人在共和国受雇,提供为期三年的,其薪酬的20%,最高8543欧元的免税额。欧元在国外供职受薪的,总服务时间超过90天的,为非居民雇主或在国外常设机构(PE)为居民雇主提供服务的,免征所得税。


此外也有各种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例如:

• 在特定条件下,股息分红收益免税

• 在特定条件下,利息收益免税

• 亏损部分享有税率优惠

• 在特定条件下,海外常设机构的收益免税

• 证劵交易所得资本免税

• 在国外提供服务所得薪酬免税

• 对诸如受伤赔偿、公积金、养老金或其它经批准的特定类型的基金收入免税

• 非定居者不需要缴纳收入中的国防特别捐税部分

2012年起生效的针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其有效期现在从 5 年增加到了 10 年。



 新出台的非定居法  


1、2015 年7 月,为保持塞浦路斯税制的高竞争力、公平及简单,对外国投资者更具吸引力,塞浦路斯政府修订了2002 年发布的“塞浦路斯共和国国防特别贡献法案”(以下简称“国防特别捐税法” ), 引入“定居”的概念。


2、国防特别捐税法向塞浦路斯纳税居民的特定收入(利息、出租收入、股息)征税(可使用豁免)。国防特别捐税法也包含对塞浦路斯纳税企业利润的规定,并延伸规定该类公司的股东同属于塞浦路斯纳税居民。


3、如果个人在塞浦路斯1 年内的居住天数总和达到183 天,则此人将被认为是塞浦路斯的纳税居民。根据国防特别捐税法最新修订案,只有同时满足既是塞浦路斯的纳税居民,也是塞浦路斯定居者的个人才需缴纳国防特别捐税。


4、根据国防特别捐税法,塞浦路斯纳税居民的出租收入、股息和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国防特别捐税。而根据该法令最新的修订案,现在针对塞浦路斯纳税居民和塞浦路斯非定居个人有不同的纳税标准。新出台的“非定居”法令规定,非定居在塞浦路斯的个人,不论此人是否同时是塞浦路斯纳税居民,按照有关法律,将免除股息、利息和出租收入的国防特别捐税。这项豁免也适用于来自塞浦路斯境内的收入,不论这笔收入是否在塞浦路斯当地使用。



 非定居”个人的优势  

1、股息: 非定居个人的股息收入,无论这项收入来自海外还是国内投资,根据2015 年7 月16 发布的国防特别捐税法修订案,均不需缴纳17%的国防特别捐税。同时,因股息收入无条件豁免个人所得税,所以塞浦路斯非定居个人的股息收入应付所得税为0。


2、利息: 非定居个人的利息收入,无论来自海外还是国内,根据2015 年7 月16 发布的国防特别捐税法令修订案,均不需缴纳30%的国防特别捐税。同时,利息收入也属于个人所得税豁免项,因此塞浦路斯非定居个人的利息收入应付的所得税为0。


3、出租收入: 非定居个人的出租收入,不论是来源于塞浦路斯的房产还是海外房产,根据2015 年7 月16 起的国防特别捐税法令修订案,均不需缴纳3%的国防特别捐税。出租收入将按照普通个人所得税税率收取(并附20%的津贴)。“塞浦路斯定居居民”一词由法律规定,指或在塞浦路斯当地出生,或选择定居(在塞浦路斯当地置业并计划永久居住)的个人。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决定个人是否为定居居民与拿到当地公民身份或居留卡是不同的概念。以是否需要缴纳国防特别捐税的概念来说,以下是可免除该税的条款(即被定为非定居居民):

1. 已取得或保持在塞浦路斯境外住所的个人,同时此人在连续的20 年间任何时段都不是塞浦路斯的纳税居民。

2.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在相关法律出台前(即2015 年7 月16 日前)连续20 年间从未成为塞浦路斯纳税居民的个人。


“非定居”或“定居”法令规定,一名非定居塞浦路斯的纳税居民,其所有利息、出租、股息收入(实际或被认为)均不需缴纳国防特别捐税,不论这项收入是否来自于塞浦路斯境内,也不论这项收入是否汇入塞浦路斯当地的银行或在当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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